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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定尺碳钢板(Cut-to-Length Carbon-Quality Steel Plate)作出第四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措施,将导致印度涉案产品的补贴以12.82%的补贴率继续或再度发生、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的补贴以15.90%~47.71%的补贴率继续或再度发生、韩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1.99%~2.02%的补贴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1999年3月16日,美国对进口自捷克共和国、法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日本、韩国和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的定尺碳钢板发起反倾销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对进口自法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和韩国的定尺碳钢板发起反补贴调查。1999年12月29日,美国对进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定尺碳钢板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2000年2月10日,美国正式对进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2005年12月6日,继对进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后,美国商务部第一次延长对进口自上述国家的定尺碳钢板双反征税令。2012年1月4日,继对进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后,美国商务部第二次延长对进口自上述国家的定尺碳钢板的双反征税令。2016年12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定尺碳钢板发起第三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2017年4月24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定尺碳钢板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3年2月1日,美国对进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定尺碳钢板发起第四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