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我们作为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预先收
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相关材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拟新租赁关联方部分物业作为办
公场所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和市场
化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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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吕随启 祁怀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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